2022年1月14日,射洪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会同太乙镇党委政府,对太乙镇帽匠垭村一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进行了依法拆除,完成2022年违法乱占耕地建住宅的“首拆”。
2021年12月2日,射洪市农业执法大队接到《太乙镇政府关于帽匠垭村4社田某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的函》,经过初步调查,执法大队于12月9日依法对田某某立案调查。经过调查,田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5.1平方米建住宅,违法事实清楚,根据法定程序,执法大队于2022年1月13日依法对田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田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目前田某在射洪市农业执法大队和太乙镇政府的监督下,拆除了违法占用耕地上建设的房屋。

下一步,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将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力量对全市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和定期会商调度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改一起”,坚决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执法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吉征铭 审稿人 杨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