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0日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我市开展农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检查

近五年全市开展农作物种子产地检疫10341亩196万公斤,苗木1107亩533万株;农作物种子调运245批次64.6万公斤,苗木100批次215.8万株。种苗调运的来源广、渠道多、数量大,给检疫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违规调运事件时有发生。为推进种子苗木检疫监管,提升植物检疫执法规范化水平,4月26日,遂宁市船山区植保植检站代表我市接受了全国柑橘苗木检疫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柑橘苗木检疫专项检查,以100.3分(总分120分)获得好评。按照市农业局执法检查安排部署和全国柑橘苗木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内容要求,6 月22日、8月17-19日市植保植检站、市农业局法规科联合对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安居区植保植检站和7家种子种苗企业进行了植物检疫执法抽查。通过田间实地踏查、调查询问、资料查阅和座谈等方式,对种子、苗木场(圃)的登记建档、硬件设施、管理措施、遵守检疫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植物检疫机构的行政处罚、宣传培训、领导重视、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县植保植检站基本能有序开展植物检疫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都开展了检疫法规的宣传、疫情普查和监测,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有申报都进行了正常的检疫,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市场检查,个别区县有案件查处情况。检疫证都实行了专人管理。种子种苗企业都了解检疫法规。但检疫执法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检疫工作重视不够。因各级植保植检站人员少和财力有限,存在“平常抓植保,闲时抓植检”现象;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遵守检疫法规的意识淡薄。

二是部分种子苗木生产企业未建台账或台账不全,种子苗木来源、流向不清;无单独苗圃(果园行间育苗),育苗场棚室进出门无隔离缓冲间,疫情发生区建制种基地,硬件设施不符合检疫要求;未及时申报检疫登记;有无证调运现象。

三是一些区县多年无植物检疫行政处罚案件,或案件处罚不规范;自印检疫宣传资料质量不高;缺乏检疫工作痕迹资料,执法档案管理重视不购。

为解决上述问题,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开展植物检疫执法宣传,解决认识问题。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安排,在9月扎实开展检疫执法宣传月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遂宁日报宣传检疫法规和疫情常识;二是对种子、种苗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进行植物检疫条例解读和疫情知识培训,增强守法意识和提高疫情识别能力。

2、及时协助企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检疫责任。今年内完成种子、种苗生产企业检疫管理制度上墙工作。

3、实施检疫法规书面告知行动,提醒企业守法。按照凡是有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门店全覆盖的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原则,以区县为单位,在种子、种苗生产环节和经营环节企业应履行的检疫义务进行书面告知,并登记告知时间、地点、内容、被告知人(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和送达告知人员,并摄制必要的影像资料。

4、努力实现检疫登记备案、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常态化。一是建立健全种苗生产档案。将辖区内的种苗基地(育苗户)的种苗繁殖地点、种类、面积、数量等进行逐一登记造册,种子苗木实行备案制度,有效监管种子、苗木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二是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对登记在册的种子、苗木基地,要从亲本种子、砧木、接穗的来源和使用入手,进行检疫管理,并按照相应的产地检疫规程,定期进行田间疫情调查,确保种子、苗木不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三是加强调入种苗的检疫监管。要掌握引进的种子、苗木的渠道和原产地疫情情况,要求调入单位在30天内,持《植物检疫证书》原件到辖区植保植检站登记备案,调入后进行监控,查验证书,跟踪调查,发现疑似疫情,立即按照程序处置。

5、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解决检疫执法松和软的问题。在大小春种子供应、经济作物种苗栽插的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种子种苗市场检疫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调运种子种苗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检疫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