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局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机构名称变更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发布)第十四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教学场所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二、申请条件
(一)教学场所
1、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2、有单独的办公用房;
3、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二)教学设备
1、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
2、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
3、有必要的电教设备。
(三)教学人员
1、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
2、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农业厅考核合格;
3、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农业厅考核合格。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四)组织管理制度
1、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3、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均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一)《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此表可在市农业局农机安监科领取或在http://nyj.cms.snsf.cn/网站下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极其平面图;
(四)教学设备清单;
(五)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
(六)组织管理制度;
(七)机构名称变更相关的证明文件;
(八)《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原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直接向市农业局农机安监科正式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受理申请后,在7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四)材料审查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材料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遂宁市农业局农机安监科:2313168
投诉电话:遂宁市农业局监察室:2370018
网 址:http://nyj.cms.snsf.cn/
传 真:2686750
邮 箱: snsnjj@126.com
八、办事地址
遂宁市农业局农机安监科(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