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局调研安居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7月10日,市农业局副局长王海泉同志带队深入安居区三家镇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海泉副局长先后深入到了遂宁市知建水生植物专业合作社和安居区英姐家庭农场调研。知建水生植物专业合作社是由回乡创业青年领办、专门从事莲藕生产销售的合作社。该合作社利用拾荒耕地和流转邻里耕地200余亩,打造莲藕种植核心示范基地,带动成员农户100余户,种植莲藕面积达600余亩;带动周边10余个村组500余户近1000余亩,在当地取得了较大的带动效应,有效地提高了农户的“钱袋子”。合作社采取统一提供生产技术、生产资料的方式,统一代购代销成员农户和非成员农户产品,合作社和成员之间达成了较强的利益链接机制,按照成员向合作社交售数量,按一定比较进行二次返利。


海泉副局长在调研时强调:一、合作社要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打铁还需自身硬”。合作社要加强投入品管控,注重产品质量安全,努力拓宽营销渠道,扩大销售量,提高自身积累,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管理。合作社要在已经建立起来的章程和盈余分配制度等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一套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机制。要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补充完善登记资料,为评选市级、省级示范社打下良好基础。三、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合作社”的时机,努力探索合作社发展新模式。农业部门要组织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特别是要组织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等入驻“天府云商”等省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特色店铺,实现线下生产、线上销售。四、合作社要肩负起社会责任。合作社要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要不忘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供安全放心食品等重要社会责任,更要带领更多广大农户增收致富。(市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