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市农业局和市档案局联合在市农业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对确权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以及档案的保存用房、管理经费、管理人员等相关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研讨。各县(区)农业局分管农经工作的副局长、农经站长以及各县(区)档案局的分管局长、股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泉同志主持。
市档案局副局长何萍同志对加强农村承包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归档保存范围。由主办单位归档保存的资料;由县(区)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的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归档保存的资料;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要整理移交档案部门归档保存。二是要明确保管期限。对文书综合类、合同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资料确定为永久保存;对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本机关、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文件和一般职能活动形成的资料定为定期保管。三是要做到科学分类。四是要做到坚持集中保管。要求集中保存,科学管理,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对土地承包档案资料要做到专人、专柜、专用房进行管理。
市农业局副局长王海泉同志强调指出各区县一定要围绕中省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各区县乡镇要明确确权登记领导机构。确权登记领导小组的组长一定要是区县长、乡镇长;建议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领导来兼任以便于统筹协调该项工作。二是要明确确权登记档案管理主体,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是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管理的主体,市农业局和市档案局将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三是要明确试点乡镇,抽派人员协同工作。各区县要尽快确定试点乡镇,将试点乡镇名单报市农经站备案。要从各相关单位抽派人员协同工作,要从没有试点的乡镇抽调人员到试点乡镇工作,进行现场学习观摩;四是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尽快选择好测绘和软件设计单位。五是要搞好协调配合和信息反馈,及时处理具体问题。(市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