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3月31日期间,市局分管领导率市渔政站与执法支队的人员一道,到各区县督查春季禁渔和渔船年检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射洪县沱牌镇、香山镇、瞿河乡、大英县回马镇、船山区老池乡等沿江水面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均高度重视,开展了禁渔宣传和巡查,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3月27日,检查组在大英县回马镇窑垭村涪江河段发现一只机动渔船正在从事捕捞作业,检查组责令其立即停止,并没收了渔获物当场放江,对该捕捞作业事主张胜民进行了严厉批评,大英县也作出了扣减50%年度燃油补贴的处罚。检查组还组织该区域渔民进行座谈,再次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实行春季禁渔的重要性,并以张胜民为例教育警示渔民,要求树立守法意识。
检查组还组织区县完成了今年渔船的年度检验工作。每到一处,检验人员都逐船登记检验了渔船类型、船舶尺度、船体和船舶稳性测量、航行、救生、消防和锚泊设备配置等技术指标,了解了年度捕捞和油补发放情况。为加强渔船安全管理,渔政执法人员还着重检查了渔船消防、救生、照明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渔船是否存在非法载客、超载等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全市80%的机动渔船的年度检验工作,对机器性能不稳定、船体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54艘船只,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治。按照《四川省渔船海港管理办法》对年检中发现的主机功率与登记信息不符、船舶所有人改变的17艘渔船,责成其尽快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同时要求各区县统一为渔船制作、发放船名牌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通过此次执法大检查和渔船年检,进一步强化了渔业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了船舶管理,消除了渔业安全隐患,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撰稿:遂宁市渔政站 邹芳 审核:唐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