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20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任务的通知》(川农函〔2020〕133号)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第二次)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资金:117000.0元(壹拾壹万柒千元整)。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
鲢鱼≧5㎝70万尾、鳙鱼≧5㎝70万尾,共计数量≧140万尾。总金额人民币11.7万元。中标单位(供应商)一次性提供标的物。
2.质量要求:标的物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品种,体质健壮、无病无伤、无药物残留,各批次标的物须提供县级以上水生动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证明。
3.采购地点:遂宁市境内和与本市临近地区的苗种生产单位。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证明资质的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性的证明资料(可提供盖章的复印件),资料包括:
1.具有四川省水产局公布的四川省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资质(具备本次采购的所有品种资质);
2.参加竞争性谈判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苗种生产许可证;
4.营业执照;
5.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6.单位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
如单位法人不能到现场的,需出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等相关证明。
(二)增殖放流技术方案
由供应商编制《增殖放流技术方案》。
三、竞标方式与要求
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现场填写我方提供的统一报价单。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附表2),在满足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公告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出现分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时,实行第二次报价予以评分,以此类推至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3.通过本次竞争性谈判仅确定2020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供应商,采购事宜另行商定并签订购买合同。
4.资质证明资料(共6项)必须全部真实合格方能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提供的资料必须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5.请供应商于2020年6月17日17:00时前,通过现场或电话的方式报名。2020年6月22日15:00时在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遂州北路477号)举行竞争性谈判,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477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科。联系人:贾永顺 办公电话:08252665060 手机:18398152087。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