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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完成2011-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沼气项目初验

来源:人居环境整治 发布时间:2013-06-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蓬溪县退耕办根据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蓬溪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组织县农能局、发改局、林业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2011-2012年退耕沼气项目进行了初验。
该项目涉及新建户用沼气池626口,分布在文井镇等14个乡镇内的20个村。两年度项目完成总投资 268.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 93.90万元,农户自筹174.18万元。
验收小组在年度户用沼气池项目总任务中随机抽取30%的项目村,再从抽取的项目村中随机抽取1个社进行逐户检查,一是听取了抽到的项目村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二是认真查看项目村相关档案资料,看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内容实施;三是随机抽取1个社的项目建池户实地检查建设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产气效果是否良好。
经过检查,验收小组一致认为:蓬溪县2011-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沼气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建池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沼气池产气率较高,综合利用情况较好,达到了项目预期目的。(蓬溪县农能局 杨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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