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禁渔期涪江边钓鱼行动

来源: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9-04-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4月17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经开区统筹中心工作人员,以及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对滨江路南延线违法钓鱼开展了整治行动。

下午1点30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来到滨江路南延线,发现当时仍有不少市民在钓鱼,一排排鱼竿整齐的排列在河边,有的市民为了方便,甚至在河边做了支架,方便鱼竿的摆放,其中一位市民身旁,八九根鱼竿一字排开,颇为壮观,整个南延线的鱼竿多达50多根。随即,执法人员将市民的鱼竿收集到一起,并拆除了钓鱼支架,禁止继续垂钓。并向他们宣传禁渔期内,禁止在天然水域钓鱼的相关法律条款。 

市农业农村局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陈龙彬:在禁渔期内在天然水域钓鱼,属于农业农村局的渔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我们在禁渔期渔业管理,主要是以属地管理为主,是哪个区县的管理区域,就由这个区县进行管理,在禁渔期开始的时候,我们市上、省上专门发了禁渔期管理的文件对天然水域进行了界定,指出了哪些地方不能够钓鱼,电鱼,毒鱼,炸鱼,都有明确的规定。

既然有明确的规定,那为何在禁渔期内天然水域钓鱼情况还屡次发生呢?

市农业农村局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陈龙彬:这跟我们在监管过程当中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有一定关系,第二一个,跟平时的宣传不到位,也有一定关系。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沿江沿河,一些地方没有醒目的宣传标语和标识,对钓鱼者,仅仅只是一种驱赶,没有从法律这个角度上,进行进一步的宣传,让大家知晓在禁渔期间钓鱼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经开区统筹中心副主任 余秋实:群众在钓鱼的时候跟我们有一种躲猫猫那种感觉,就说你执法人员到了,他就收起钓鱼竿,走了,等你前脚一走,他马上一会儿又开始,有可能我们的执法的次数方面,时间上坚持的还不够

针对目前出现了禁渔期内在天然水域钓鱼的情况,经开区相关部门联合公安、城管成立工作组,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依法处理违法钓鱼、捕鱼的各种行为。同时,市农业农村局也将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的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陈龙彬: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地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沿江沿河的巡查力度实行白班夜班双班的这种制度,坚持24小时巡逻,根本上减少,或者说杜绝这种钓鱼的,包括电鱼,炸鱼,毒鱼的发生。

经开区统筹中心副主任 余秋实:要加强我们的联合执法,还有就是把我们的常态化的工作,就日常监管,运用起来过后,来做好我们的禁渔期的禁渔工作。

春季禁渔,是我们捕捞之后的休整期,是为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做出的有益措施,喜欢垂钓的市民,更应该遵守这样的规定,共同来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字幕)市民如果发现仍有在天然水域钓鱼的情况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船山区5821581,经开区19911838901,河东新区2918928(白天),2922110(晚上)。

视频链接http://168.scsntv.com/wap/showplay_more.php?id=43535&flag=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记者 于海燕 吴奉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