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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渔政专项检查 保障渔业资源安全

来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9-06-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部、省渔政亮剑2019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全市2019年打击电鱼活动、遂宁市观音湖打击非法捕捞及整治遂宁渠河饮用水源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19年6月初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遂宁市辖区渔政执法专项检查。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全市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一是禁渔期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3月以来,各县区分别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引导、突出执法协作、强化监管处置,积极开展了禁渔期监管执法行动。截止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已印发各类禁渔文件、通告11个,召开禁渔工作会9次;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报道17次,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横幅13400余份;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3次;实行天然水域常态化巡查,在主要天然水域规划设置渔船集中停靠点6个,实行渔船集中停放、渔具集中上岸。二是观音湖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船山区、经开区、观音湖管委会等湖区属地管理部门通过开展“清网行动”,设立警示标牌、悬挂横幅,加强陆域、水域双向巡查、设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等方式对观音湖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群众对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反映明显减少。三是渠河饮用水源非法捕捞专项检查有效开展。为落实今年群众不满意10件事整治,针对渠河存在违规钓鱼乱象,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常态化巡查、宣传,劝导、劝离垂钓人员40余人,有效遏制了违规钓鱼现象多发局面。在全市打击非法捕捞、渔政监管各项工作中,已累计办理渔政案件10件,处理违捕人员12人,罚款5000余元;取缔、缴获违法捕捞渔网具173件,4000余米,没收电瓶6个;劝离垂钓人员300余人/次。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非法捕捞隐患仍然存在。我市各江河沿岸,除正规办证渔船外,还涉及众多自用船只,该类船只的监管主体属于属地乡镇,其用途不明,大量存在增加了违法捕捞的隐患和可能;检查发现涪江沿岸个别地方有农户将照明电线从家里牵到江边,个别船上有电瓶、网具,动力装置未撤除;部分江面发现有下网和虾笼的痕迹;二是垂钓屡禁不止。天然水域、涪江沿岸、观音湖、渠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垂钓屡禁不止,时有发生;三是禁渔期船只集中停靠未严格执行,部分水域船只零星随意停放,集中停靠点规划建设滞后;四是执法力度不够,个别县区渔政执法力量薄弱,人员不足,监管不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县区主体,辖区管理责任,健全执法体系,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巡查及违法治理力度,努力确保水生态安全,渔业安全。(撰稿:张自强   核稿:邓霞   审稿:陈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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