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2022年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失信生产主体的惩治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关于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2年列入全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责任人及其违规事实(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的责任人及其违规事实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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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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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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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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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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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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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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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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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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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天仙镇居委会上新街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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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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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验,佛手中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267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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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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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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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余氏豆芽加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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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高新区物流港纵横批发市场内9号楼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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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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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验,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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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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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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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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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大榆镇金鹤村7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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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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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群众举报,农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承包人在藕田喷施“55%甲拌磷乳油”,该行为构成“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违法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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