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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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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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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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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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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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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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主席令第26号发布,2013年主席令第5号修正)第三十条 “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1年农业部第3号令发布) 第二十三条 “种子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取得或变更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备案时应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分支机构的住所、经营方式、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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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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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2、在许可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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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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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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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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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盖鲜章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分支机构的住所、经营方式、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
4、经营品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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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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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审-现场勘察-审核-审批-办结-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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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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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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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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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理)或其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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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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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清详细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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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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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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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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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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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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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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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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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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