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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审 批

来源:双公示 发布时间:2015-05-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审批

办理部门

遂宁市农业局

责任科室

政策法规科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主席令第26号发布,2013年主席令第5号修正)第三十条 “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1年农业部第3号令发布) 第二十三条 “种子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取得或变更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备案时应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分支机构的住所、经营方式、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

申请条件

1、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2、在许可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

事项收费

办理材料

1、盖鲜章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分支机构的住所、经营方式、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

4、经营品种名录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现场勘察-审核-审批-办结-领证

相关表格

办理形式

电子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理)或其他办理

办理地点

写清详细的地址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2324993

投诉电话

23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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