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农[2015] 54 号
遂宁市农业局
关于2015~2016年度小春主要粮油作物品种选用的
意 见
各县(区)农业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农业[2009]101号)和《遂宁市主要农作物品种推介发布办法》(遂市农业[2009]9号)精神,我局对各县区报送的农作物品种进行了合法性与抗病性审查,按照“品种合法”与“抗病性一票否决”原则,经过专家票决,提出我市2015~2016年度小春主要粮油作物品种选用指导性意见,供各地选种时参考。
各县区要根据当地种植习惯和生态环境实际情况确定本县区的主推品种,搞好品种布局,防止品种单一化;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做好种子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坚决查处未审先推和超范围推广行为,对继续销售农业部和四川省公布停用品种的,按销售未审定品种处理;搞好农户用种指导、种子处理、病虫害(特别是小麦条锈病)的监测防治和田间管理等技术指导工作。
广大农户除对推介品种有选择性地购买外,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继续种植已在当地种过多年且表现十分稳定的高产优质品种;在购买品种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固定场所、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家;认真识别标牌标识、细读说明书、索要和保留发票、包装袋等,以确保用种安全。如发现有销售假、劣种子行为的,欢迎向市、县种子管理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