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农函〔2023〕132号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第25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冯建国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 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50号提案)收悉,经商市生态环境局,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畜牧业绿色发展,坚持“调布局、建设施、促利用”的养殖污染防治原则,按照“堵、治、防、用”的治理思路,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7.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位居全省前列。
一、关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我局很早就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2016年10月,我局印发《关于印发遂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转化处理办法的通知》(遂农函〔2016〕364号),要求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消纳地资源,结合土壤肥力、农作物品种、污染减排等要求,科学规划和调整优化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业产业布局,科学测算畜禽粪便排泄物承载能力和畜禽养殖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提高综合利用率。2017年6月,印发《遂宁市“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遂农函〔2017〕214号),提出根据土地承载力合理确定种养规模,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2018年2月,出台《遂宁市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8〕19号),明确要求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在项目资金安排上,整市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安居区实施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生态养殖+高效种植”的生产模式,成功创建唐桂“生猪+柑橘”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种养结合绿色发展初见成效。
二、关于因地制宜,排灌结合
对于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我局历来主张实施分类治理。对自己有能力处理和消纳利用的养殖场,实施种养循环利用;对自身不具备消纳能力的,要求养殖场与种植基地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实行就近或异地消纳,同时也可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构代为处理;对大型养殖场,建议多种模式并行,既要建设粪污工业化处理设施,又要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有机肥加工厂。对于您提到的达标排放,经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目前全省暂停了达标排放许可,可以投建达标排放设施,但处理后的液体仍需还田利用。
三、关于改进工艺,注重环保
我市一直在探索更为科学的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和技术,目前,粪污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的种养循环模式仍是最优的粪污处理利用模式。粪肥还田利用是要将粪肥中的营养物质转化为农作物产品,对于有足够消纳用地的养殖场,我们目前不推荐在发酵处理设施后增加污水深度处理设备,这样处理虽然降低了沼液中的COD、氨氮浓度,但同时也降低了粪肥的肥效、增加了粪污处理成本,就算可以利用项目资金建设深度处理设施,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将是一笔重大负担,特别是在市场行情低迷和养殖场效益低下的情况下,养殖场会为了节省开支而停用,反而会增加环境污染风险。对于消纳用地不足的养殖场,我们鼓励在发酵处理设施后增加污水深度处理设备,同时加强监管,积极争取中、省、市有关项目资金投向深度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探索粪污处理利用新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推动种养结合循环绿色农业发展,推进现代生态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大力度引进和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建设,培育推广养殖粪污第三方处理模式,向各级政府建议尽快出台有机肥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补贴政策来推进有机肥生产和使用,继续引导农业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变施肥观念,与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对接,加大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料的使用,全面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周兵 联系电话:266506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效能和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