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1年遂宁红薯等主导性农产品以奖代补项目的方案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14: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一次全会精神,集中打造品种好、品味高、品相佳、品质优、品牌响的遂宁红薯、川白芷等主导性农产品品牌,用新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范围

对于拥有100万以上粉丝电子商务平台,并销售遂宁本地农产品(含本地深加工农产品)销售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或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给予资金奖补。

(一)“农业企业”是指“遂宁鲜”会员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独立经济核算的主体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经济组织。

(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抖音等新媒介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提供市场类和信息咨询类服务的商务平台。

二、奖补条件

企业或主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相关农业企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工商注册等相关资质合法有效;

2.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无违法不良记录;

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正规、照章纳税缴费、据实开展“遂宁鲜”系列产品及“遂宁红薯”线上线下销售活动。

三、奖补政策

(一)“遂宁鲜”会员单位销售农产品,在一个活动期内每个主导产品生产主体销售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按照3%进行奖补。全年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补完为止。

(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开展集中销售,按活动期内销售额100万以上的电商直播平台享受奖补。初级农产品,按100万元到300万元奖补3%,300万元到500万元奖补4%,500万元到1000万元奖补5%;深加工农产品销售金额100万元-1000万元,一律按3%进行奖补。全年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完为止。

四、奖补资料要求

奖补单位须提供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奖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奖补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和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

4.申请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经营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奖补主体国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

6.奖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7.奖补主体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8.企业经营活动和发展水平的相关证明资料;

9.销售相关凭证(农业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销售凭证、银行流水、发票存根联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农业商务平台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采购合同或协议、票据及采购支出凭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项目承诺书(包含奖补资料、奖补项目的真实性,诚信经营、合法纳税,奖补项目未享受本年度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等承诺)。

五、奖补方式及时间

(一)奖补方式:奖补主体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产品营销服务中心)奖补。将奖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遂州北路477号5楼农安与市场信息科;联系人:李露森;联系电话:0825-2335137)。

( 二)奖补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六、奖补流程

(一)奖补受理。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项目奖补指南。奖补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整理成册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

(二)审核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产品营销服务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对奖补材料进行审核验收。

(三) 由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产品营销中心)将经审核验收通过的项目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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