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第三批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
“重点监控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失信生产主体的惩治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关于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三批列入全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责任人及其违规事实(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的责任人及其违规事实
| 序号 | 姓名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样品名称 | 列入理由和依据 |
| 1 | 唐琼发 | 种植户 | 蓬莱镇柏岭村2社 | 上海青 | 经检验,甲氰菊酯残留不符合GB 2763-2021要求,为不合格农产品 |
| 2 | 杨雪 | 个体户 | 大英县象山镇交通下街18号 | 鸡蛋 | 经检验,氟苯尼考不符合GB31650-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 3 | 何国德 | 养殖户 | 遂宁市船山区西宁大板桥村3社 | 鸡蛋 | 经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GB2763-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