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遂宁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试行)》等要求,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一家审计机构对5名内管干部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1个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诚邀收到本项目书面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基本原则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本次招标人,本次招标评审工作本着程序公开、条件公平、评审公正的原则,公告发布、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全过程留痕,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确保招标工作规范有序。参与投标单位应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相关报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资料作假、报价不合规、扰乱招标秩序的参与单位直接取消本次及以后投标资格。
二、参与投标机构条件
(一)具有审计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二)具有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经验(同等项目案例);
(三)与我单位或我单位负责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具有良好声誉,没有出现行政处罚、重大审计质量等问题(投标人应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声明书或其他书面材料)。
三、招标需求
本次招标对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遂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计划投资财务科主要负责人等5名内管干部进行任期内(2019-2021)经济责任审计,对市校合作项目(2019-2021)进行专项审计,并按要求出具审计责任报告、其他相关附件表格(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统计表等)、本次审计相关档案材料等。
四、招标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招标人发布招标通知,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正式响应文件,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要求(见附件)准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选取5名人员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投标机构根据招标通知现场参与评标和投标。本次招标采取二轮报价确定中标机构的方式进行。现场经过资格预审后,评标委员会在第一轮报价结束后现场公布各投标机构报价情况,之后开始第二轮报价,以第二轮报价最低的投标机构作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以上机构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则进行第三轮报价,直到确定出最低报价投标机构。
(三)结果公布。评标委员会现场公布中标机构并公示。
(四)开展审计。中标机构应及时按招标人要求对相关内审干部、项目进行审计。
五、其他要求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能有亲属在本次参与投标机构中工作。
(二)投标机构对评标结果有疑义需现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核实和解释。
(三)投标机构应按时到达评标现场,超过时限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附件:1. 审计项目参考规模
2. 内审机构邀请招标预审要求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项目参考规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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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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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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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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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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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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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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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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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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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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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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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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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809,8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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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4,316.91
|
6,673,453.37
|
3,742,191.71
|
39,601.58
|
851,655.19
|
32,023,563.36
|
85,614,760.09
|
| 2020年
|
5,012,529.01
|
12,420,852.26
|
5,022,645.69
|
3,458,013.11
|
33,440.26
|
868,421.68
|
15,643,027.95
|
72,661,25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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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107,367.02
|
8,172,819.56
|
3,186,477.75
|
2,825,221.21
|
26,657.07
|
933,666.80
|
12,544,469.69
|
75,967,1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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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内审机构邀请招标资格预审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执业证书复印件
3、人员配备(人员职称、资质等)情况表
4、内部审计工作方案
5、相关工作经验(同等项目案例)资料复印件
6、无行政处罚、重大审计质量等问题声明书或佐证资料
7、报价表
8、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