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资环[2013]1240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资环[2014]276号),我市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健全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4]59号), 市政府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设立综合利用办公室和禁烧工作办公室,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明确目标责任
市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制定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遂综利办函〔2014〕1号),市政府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市直两园区和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定期督查通报,逗硬考核奖惩。
三、划定重点区域
市政府划定遂宁国开区、河东新区和船山区桂花、唐家、永兴、仁里、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等9个乡镇为市城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重点区。各县(区)政府也划定了各自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重点区域,并发布公告。
四、落实经费
市、县(区)财政将秸秆综合利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确定:已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并用于市城郊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内的秸秆粉碎或打捆等相关设备购置,各级财政叠加补助到50%,增加的补贴部分由市、县(区,园区)财政各承担50%。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利用实效
一是市农业局制定了201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各区、县也制定了相应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二是大力实施秸秆还田作肥料。我市蓬溪县、射洪县被列入农业部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县,今年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00多万元,实施秸秆腐熟还田50多万亩。
三是大力实施秸秆作基料。以蓬溪县为重点,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为基料发展食用菌等。今年以来,全市共发展发展食用菌 2803.3 万平方米,实施秸秆综合利用12.2 万吨。
四是启动秸秆收贮加工。我市射洪县被确定为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通过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投资、引进秸秆收贮加工企业等,实施秸秆收贮、压块、打捆等方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今年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00万元,计划收集秸秆6—10万吨,计划生产秸秆压块2.7—4.5万吨。(市土肥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