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
(预算单位)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职能简介
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的管理、推广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及沼气池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农村能源的科研以及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等工作。
(二)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新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实施零碳村镇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我市将围绕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遂宁力量,依托全球环境基金(GEF)第七增资期项目“中国零碳村镇促进项目”,在蓬溪县高升乡新建村开发利用农村地区再生能源资源,采用先进的节能和储能技术,并引入能源综合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农村“净零碳”绿色发展示范模式,推动农村能源行业转型,促进国家自主减排目标(NDCs)实现,为实现全球气候变化减缓做贡献,项目投入资金约100万元,执行期为2021-2026年。
二是及时适应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推进农能项目工作。随着我国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中省资金可能转向农业农村其他领域,我市将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能源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和实施一批农能项目。一是深入实施沼气工程种养循环利用项目,根据建设主体发酵原料、集中供气条件、项目点周边沼渣沼液消纳条件、建设主体积极性等情况,申请项目5个,力争到位项目2个。二是深入实施农村“沼改厕”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选择条件成熟的4个行政村实施“沼改厕”500口,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安装联通厕所与沼气池的过粪管、更换修缮进出料盖板、进出料口清掏、安装排气支管及排气阀、建设灰水过滤池、设置安全标识等工作。三是深入实施可再生能源示范村项目,计划在蓬溪县高升乡新建村安装太阳能路灯600盏,太阳能热水器516个。建设大型沼气工程1000立方米1个,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1个。
三是清晰认识新发展形势,坚决不移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细化分解沼气安全生产责任,推行沼气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以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做好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季节安全风险防控,努力实现全年沼气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是遂宁市农业农村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65.6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1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收入预算65.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支出预算6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万元,占88.72%;项目支出7.40万元,占11.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65.6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1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7万元、农林水支出51.8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65.6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1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万元,占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6.17万元,占9.4%;农林水支出51.89万元,占79.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离休退休人员活动、医疗补助、党组织活动、老干部管理工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1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
公用经费1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村能源及其他省、市到我市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4万元,其中: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差旅费3.5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25%。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需求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工作需求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4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43万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