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农业农村局、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市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船山观音湖管委会:
《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经遂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扩大影响,提升社会知晓度,现将贯彻落实《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宣传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吸引社会广泛关注,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保护观音湖水生态环境。宣传活动时间从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止,宣传活动的内容为《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全文。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船山观音湖管委会要按属地管理开展宣传。集中宣传时间内,各地要在人口集中的社区、街道、湿地公园等地点设置固定宣传点,固定宣传点不得少于2个。要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有宣传资料、宣传横幅、沿河警示牌等。
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在大力宣传的同时,对电鱼活动多发水域,特别是电鱼活动存在时间长、群众反映多的水域,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巡查频率,必要时开展驻守检查。要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使用资源破坏强度大的电拖网作业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涉案电鱼器具和"三无"船舶一律没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在观音湖保护水域内违法违规垂钓的,按《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给予劝离、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出台对于观音湖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要通过管人来管船,管船来管人,落实管船管人以及岸上执法辖区负责制。船山区委托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执法。湖内水域执法由船山区负责,各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
各地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宣传及整治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 系 人:陈龙彬 张自强
联系电话:0825—2235773 0825—223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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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