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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遂潼园区筹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全域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川府函〔20223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678号)精神,现将我市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建设标准,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1153示范建设行动,着力打造富有遂宁特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20212025年,全市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47.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39.6万亩,同步统筹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82万亩。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81.57万亩,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1个等级左右,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重点工作

    (一)高标准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严格做到规划先行。要以中、省、市、县四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基础,,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全市1+5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示范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市级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示范规划要细化到乡镇,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农业农村厅审批。县级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示范规划要落实到村组、地块,由市农业农村局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农业农村厅审批。

    (二)高标准建设。采取农田建设专家库+四川农业大学教授团队模式,高质量编制符合丘陵地区实际的《遂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细则》,保障建设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实地踏勘项目选址,落实三统筹”“四同步,在提升粮食产能前提下优化项目选址布局,严格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把关。大力推行堆肥改良土壤、测土配方施肥、种养循环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重点围绕改、培、保、控要求,采取工程、农艺和生物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准确掌握项目区耕地质量演变趋势,确保粮食产能亩均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左右,宜机化水平明显提高,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农业节本增效、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坚持高标准验收,严格项目阶段性验收、初步验收、技术核查,对任务未完成、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完备的工程项目须整改至符合要求后才能通过验收。

    三)高标准管护。坚持建后管护与工程建设并重,建后管护要贯穿农田建设全过程,加强建成后项目区管护利用情况监测,落实管护资金、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确保建成一片、管护一片、利用一片,真正实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良田粮用

    四)高质量创新示范。要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制9个方面建设内容,做到建改并举、绿色生态。推广农田排灌与田间道路系统生态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措施,广泛运用绿色环保低碳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进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数字信息技术的集成与示范。创新高标准农田+模式,协同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乡村建设,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打造成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实施模式、管护机制等,把创新试点做深、做实、做细,集中打造一批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生产核心区。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223前完成)。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成编制整区域示范建设市、县(市、区)1+5规划,于2022331日前报农业农村厅审批。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1202512月)。2021年至2025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47.2万亩。2023年启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到2025年,全市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9.6万亩。

    (三)总结提炼阶段(当年630日、1231日)。分阶段形成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归档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建设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部门协作、镇村配合、群众参与工作机制。成立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建设有关工作该项工作结束后,市、县(市、区)相应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等制度,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社会评价公示制度,对评价得分低于标准分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制其参与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投标及有关技术服务。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领域,从2022年开始,新建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新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4000元以上,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3000元以上。要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元投入模式,引导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筹资投劳,撬动工商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纳入乡村振兴专户管理,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兑付。要加大项目区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到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市、县(市、区)要整合现有资源,充实技术力量,打造一支懂建设、会管理、精技术的农田建设队伍。加强农田建设行业管理服务,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田建设管理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

    (五)加强考核奖惩。按照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要求,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建设纳入考核重要内容。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和资金激励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和相应惩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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