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污染治理)采购项目进行邀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BL采邀(2021)115号
2.项目名称: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污染治理)采购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4.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邀请活动在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邀请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邀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邀请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邀请文件现场发售,购买邀请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发售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3.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奥城花园南区商业六栋940号4层(可导航金坤信贷)。
4.本项目邀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邀请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邀请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奥城花园南区商业六栋940号4层(可导航金坤信贷)。
十、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477号3楼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649087723
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奥城花园南区商业六栋940号4层(可导航金坤信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业务)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80368781
联 系 人:(财务)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098215
座机电话:0825-2818707
电子邮件:39089334@qq.com
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污染治理)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0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土壤样品采集、监测及评价
采集土壤70个,主要集中在受污染耕地种植区、重点农作物种植区、农业园区、工业及城镇周边耕地种植区。测试项目为有机质、有效磷、全氮、速效钾、缓效钾、碱解氮,有效铁、锰、铜、锌,交换性钙、镁、硫,镉、铅、汞、铬、砷、硼、钼以及pH值,检测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2.农产品采集、监测
采集农产品20个,主要集中在受污染耕地种植区、重点农作物种植区、农业园区、工业及城镇周边等耕地种植区。测试项目为镉、铅、汞、铬、砷5种重金属。检测依据为《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2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3.建立综合效果监测点
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内建立综合效果监测点2个﹐采集土壤样品5个,农产品样品5个,进行镉、铅、汞、铬、砷5种重金属污染物检测。
4.完成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报告
根据《2020年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农办科〔2020〕14号)(若)要求以及监测农产品质量达标率和2021年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所有的资料,作出遂宁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报告。(供应商应有能力随时跟踪国家省上关于安全利用率核算相关政策的更新,并按照最新的核算办法对遂宁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确保遂宁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科学合理及准确。)
5.完成耕地质量评价报告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和综合效果监测点检验结果,提交全市耕地质量评价报告。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法: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邀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二)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报告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后续服务
成交供应商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后续服务事宜。
介 绍 信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 ,到贵公司办理购买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污染治理)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事宜,[项目编号:GXZBL采邀(2021)115号]请予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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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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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现金
单位名称(盖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