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辉军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遂宁市美丽乡村条例的建议》(第11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底,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美丽遂宁·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遂委办函〔2018〕94号)的通知,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美丽乡村建设初见成效。收到你的提案后,我局第一时间与市人大法制委和市司法局相关科室对接,答复意见是:时间安排上有困难,制定遂宁市本地相关法律条规,需要前一年向市人大法制委和司法局报送立法计划,由人大法制委、司法局和发起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由于2020年我局未报送《遂宁市美丽乡村条例》立法计划,因此市人大、市司法局未考虑今年对其立法,若要对《遂宁市美丽乡村条例》立法,需上年报送立法计划,下年开始进行立法筹备。为此,我们将与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保持密切沟通联系,适时启动《遂宁市美丽乡村条例》立法工作。
一、关于“明确建设管理体制”的建议
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遵循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2019年6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以市委分管常委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遂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遂农领〔2019〕9号),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在研究解决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监督管理和督导督查,协同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制定“十四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明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市委农办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等相关工作”。
二、关于“坚持规划先行”的建议
2015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全市1858个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全覆盖编制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后期虽然多次进行了调整,但随着村庄演变和经济社会发展,个别村庄规划已不适应当前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需要,为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在去年底就向市上报送了编制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导则的计划,已得到市政府领导同意并将在今年正式启动编制工作;目前,市委农办正在制定“十四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已明确要求“规划引领,分类推进”的工作原则,突出农村乡土特色,逐村进行规划,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各地差异,区别制定各类村庄建设目标与建设模式,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建设进程,不搞“一刀切”,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同时,对规划的管理作出了严格要求。
三、关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的建议
我们在“十四五”实施方案中,专门就“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条件”分别作了明确要求。率先在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中高标准建设村民服务中心,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高水平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善文体设施,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建设标准化卫生室,按要求配备医护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村民全覆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合理设置电商服务站点,畅通物资进村、产品出村渠道。健全教育和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化幼儿园或小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改造多种方式,提供互助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配套活动场所,利用乡村闲置空间建设村民休闲活动广场,配备休闲座椅、健身器材、节能路灯、花台等休闲健身和绿化设施。建设休闲公园,结合示范村污水治理建设湿地公园、田野公园,景观设计要体现村庄文化特色,保留乡土元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乡土适生花木为公园的基调花木。充分利用山边、水边、田间步道改造成栈道、游道、座椅、凉亭,建设休闲旅游环线,利用旧屋改造游客服务中心,配建简易生态停车场。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推进通村公路和村道路面硬化,推动发展镇村公交,精品村实现全部通客车。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农村光纤宽带和4G网络深度覆盖、5G网络向示范村延伸,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
四、关于“突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以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企业)转运、市(县)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建设规模。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为重点,分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同步建设农村公厕,建立完善的管护机制。按照“三清两改一提升”的要求,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精心编制村庄建筑风貌导则和设计方案,打造风格协调、特色鲜明的村庄风貌。确保到2025年,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农村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和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
五、关于“加强监督考核和制度保障”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已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纳入县(市、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市委农办正在参照省上制定乡村振兴考核办法,将每年对市直部门、县(市、区)、市直园区下达目标任务,年终逗硬考核,量化计分。同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月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支持、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市直园区,扣减年度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分值,并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要求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县(市、区)、市直园区的工作指导和督导,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破坏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法行为,确保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顺利推进。
感谢你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关注!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唐猛 )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