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内植物检疫费等行政征收已取消

来源: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6-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财政部《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市农业局原有的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内植物检疫费和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现已免征。政策法规科及时更新了本级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内容,并在门户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

 

 

政策法规科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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