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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119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5-28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张朝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不断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第11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将此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高位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达7.9亿元,比“十二五”增长近50%,但由于“十三五”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大量资金投向扶贫领域,相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而言,融资渠道还不宽泛,资金投入还不充分。当前,脱贫攻坚硬任务已全面完成,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虽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告一段落,但中、省都已明确提出“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各级都在启动制定“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意味着“十四五”期间将持续用力推进这项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根据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市上正在系统谋划今后五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系列工作,着手起草有关工作专项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财政预算安排、奖补政策,建立逐年增长的稳定投入长效机制,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各级涉农资金,运用政府债券和金融政策,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投资投劳,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相适应。

二、关于“坚持建管并重,完善长效机制”的问题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还停留在“建设好”阶段,与“管护好”“运行好”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市虽在垃圾、污水、厕所等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运营管护机制,但管护长效体系仍不健全,比如:粪污清掏队伍仍未全面建立,农民群众、社会力量参与度仍然不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中、省已开始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并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后期运维等长效合机制建立,比如:射洪市2020年实施的省级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县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中安排了110余万元用于购置吸粪车辆,有效解决厕改后厕所粪污运输处置。同时,市上正在研究创新运维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财政每年必须将运维管理纳入专项预算,明确农村厕所和垃圾、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农村厕所、污水治理由县(区)政府、乡镇(街道)、行政村、农户以及第三方运维公司各负其责的“五位一体”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三、关于“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的问题

2019年以来,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遂宁日报、今日头条、抖音、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达30余次,在农村社会基本形成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共识,但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村民环境意识较为淡薄,在农村没有形成一种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和自觉习惯,加剧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难度。极少数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也不够,部分农民认为环境治理是政府的事情,不愿投工投劳投钱,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靠要”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宣传发动,正面积极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环保科普宣传,用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类知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逐步改变其柴草乱堆、污水乱排、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不良生活习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洁美家园”创建、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活动,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重的方式,增强农民维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营造家家争做环保先锋、人人争当环保卫士,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关注。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邓开锋)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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