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 2022年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01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2022年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失信生产主体的惩治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关于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2列入全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责任人及其违规事实(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91

 

附件: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的责任人及其违规事实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地址

样品名称

列入理由和依据

1

何明忠

种植户

射洪市天仙镇居委会上新街92号  

佛手

经检验,佛手中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267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余海军

船山区余氏豆芽加工坊

遂宁市高新区物流港纵横批发市场内9号楼9-12号

豆芽

经检验,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

陈华宽

种植户

 射洪市大榆镇金鹤村7组

莲藕

经群众举报,农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承包人在藕田喷施“55%甲拌磷乳油”,该行为构成“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违法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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