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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公示的通知

来源: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关于评选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要求,经评审专家组认真评审,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非工作日除外)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遂宁市农业局农经站反映。电话:0825-2319257,电子邮箱:snnjz508@126.com。

附:第四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公示名单

遂宁市齐韵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遂宁市明思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

遂宁市安居区彬彬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遂宁市安居区兴牧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射洪鹤池稻田养殖专业合作社

射洪琪森种植专业合作社

蓬溪县家正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蓬溪县裕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蓬溪县青禾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蓬溪县拱市联村种植专业合作社

遂宁市船山区鹤林水乡养殖专业合作社

 

遂宁市农业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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