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二〇〇九年大春主要粮食作物品种选用

来源: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10-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农业部《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本着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努力提高优质粮油品种覆盖率的精神,按照各县区农业局提供的材料,结合我局有关科技人员的考察情况,经专家投票,现提出我市2009年大春主要粮食作物品种选用指导性意见,供各地选种时参考。
各县区要根据当地种植习惯和生态环境实际情况确定本区县的主推品种,搞好品种布局,防止品种单一化;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做好种子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坚决查处未审先推和超范围推广行为,对继续销售四川省和农业部公布停用品种的,按销售未审定品种论处;搞好农户用种指导、种子处理、病虫害(特别是稻瘟病)的监测防治和田间管理等技术指导工作。
广大农户在购买水稻种子时,应尽量选择稻瘟病抗性在5级以下的品种,对抗性在5级以上的品种要加强稻瘟病的监测与防治;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固定场所、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家,并认真识别标牌标识、细读说明书、索要和保留发票、包装袋等。发现有销售假、劣种子的行为者,欢迎向市、县种子管理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附:2009年大春主要粮食作物推荐品种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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