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0点至6月30日24点,是每年的禁渔期时间,在为期4个月里,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禁渔期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已出台"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禁渔期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要求。近期,针对我市观音湖湖区偶有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发生,群众时有举报的情况,3月10日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船山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河东新区、观音湖管委会及辖区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共20余人,开展了观音湖打击非法捕捞联合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根据前期摸排和了解的违法行为多发地,以城北达成铁路桥水域和城南刘家河水域为整治检查重点,采取水面巡查堵截、陆路蹲点守候的方式分为三组同时进行。行动中共发现违法捕捞作业船只5艘,终止违法捕捞行为5起,劝离非法垂钓人员10人。此次行动的开展,营造了打击非法捕捞的声势,对违法捕捞行为形成了较强的震慑,对保护观音湖湖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起到了较好作用。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禁渔期管理,将联合相关部门、辖区政府持续开展观音湖联合整治行动,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区域,不定时组织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行为。(撰稿:张自强 审稿:唐建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