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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8501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9-10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农函〔202584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第次会议

85011建议的复函

 

刘虹、陈召坤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产业的建议》(第85011号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选优后备力量

一是全方位安排部署。良勇常委2次召开专题会议逐县调度、逐村过筛,点对点向县委书记写“一封信”深化认识、明确标准、压实责任,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市委组织部分管同志全程列席指导县区园区三年行动专题会,部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镇村调研,针对突出问题发“点球”提示20余次,督促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联乡镇,全面下沉到村摸底排查、把关人选,将责任压实到“最后一米”。二是高标准确定人选。聚焦“全面建强”标准选人,下决心调整几年下来基础设施山河依旧,农业生产方式传统看不到一点现代农业气象的“维持会长”“躺平干部”。针对部分村“选人难”问题,公开招聘18名事业干部担任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吸引千余人报名,引起强烈反响;抢抓春节人才返乡契机,通过发布“招募令”、召开“鸿雁归巢”座谈会、乡贤恳谈会等,全力“挖”回一批优秀人才。目前,动态储备后备力量初步人选2879名,回引企业老板、高管等在外能人和“新农人”、大学毕业生等占比由调度前45.3%增加到61.3%,村党组织书记拟调整面由37.7%提升至50%三是多渠道帮带培养。统筹县乡村三级资源,分批安排1700余名后备力量提前到村试岗,通过担任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方式保障待遇。推行导师帮带制度,结成帮带对子2300余对,乡镇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等作为导师进行帮带,推动后备力量尽快锻炼成才。

二、搭建培育平台、引领高效发展

抢抓全省首批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工作契机,打造具有新理念、新技术、新装备、新业态等特点的“新农人”干事创业服务平台,相关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党建述职点评肯定。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建强发展基础。良勇常委带队调研,在摸清乡村人才需求的基础上,于全省率先出台市级“新农人”支持政策20条,针对“新农人”无明确定义的情况,深挖内涵外延,重点延揽培育产业“头雁”、村集体经济“合伙人”等6类人才,分阶段明确可量化的目标,创新开展“引凤入乡”“育苗兴禾”等5项行动,“一盘棋”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建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基础。二是培育示范建强创业平台。聚焦“新农人”缺资金、农机购置成本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从政策端、资金侧发力,对创办民宿、专合社等“新农人”给予最高400万元贴息贷款、80%保费补贴、60万元奖励补助;投入1318万元,建设“1+21+N”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起半小时农事服务圈;开展我为“新农人”办实事活动,解决建设用地、污水处理等问题267个,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农人”代表,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创业平台。三是强化人才引育搭建培育平台。建立“新农人”项目库,19次发布机会清单,招引78人入股村集体经济、1699人返乡创业。开展“遂农学”专项培育,打造实训基地10个,开办阳光粮农班等特色培训137场,培训“新农人”1.2万人次。着力构建“新农人—带头人—负责人”成长体系,354名“新农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占比32%,推动形成“培育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链式效应,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不断的活水源泉。走深做实“市校合作”,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遂宁百益乡村振兴研究院由四川农业大学提供专业师资,共同举办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决策和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2025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社工部联合召开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议,邀请成都大学专业师资专题对集体财务进行授课,规范财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壮大提供财务核算支撑。

三、健全制度保障、规范集体增收

一是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自2021年起,各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规模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比例,财政投入逐年增加。20192023年全市每个项目村投入100万元,实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282个,累计实现经营性纯收入3197.67万元。2024年度每个项目村投入150万元,财政投入稳定增加。截至2023年底,实施项目村均纯收入18.26万元,高于全市村均18个百分点。大力开展财经互动,建立了遂宁市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为2.43亿元。截至20253月底,全市风险补偿金累计为2876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25.52亿元,目前在贷827户余额为8.35亿元,有力支持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二是巩固产权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与其他经济主体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统筹利用乡村空间资源、特色产业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和闲置房屋、设备等,量化为股份权利,入股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24年,全市集体经济组织核实集体资产109.1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8.78亿元,非经营性资产90.33亿。三是强化风险防范。2024年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乡镇全面自查、县级交叉抽查、市级提级抽查方式全面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整治,根据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问题线索立案427件,处理处分615人,留置18人,移送司法14人,有力震慑并规范村集体内部管理人员规范履职,防范集体经济发展风险。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办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管理机制,筑牢集体经济发展防火墙,规范集体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储备工作机制,2024年各地依托既有资源、资产禀赋全面开展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储备,全市共计储备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5个,避免项目实施临时性、突发性上马,缺乏科学规划导致项目失败导致集体资金流失,成员权益受损。

四、严格考核惩处、激励担当作为

一是规范集体经济考核。根据中办发〔202343号和川农领办〔202412号一以贯之的要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得简单下指标,定任务,确保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202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故自上而下不得将集体经济发展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的依据,也不能讲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干部负向问责的依据。二是完善激励奖励机制。2021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集体经济“消薄备增”行动的通知》(遂组通〔202132号)文件明确,建立管理人员激励报酬机制,明确在年经营收益的绝对数额或增长比例达到一定数量时,对经营管理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报酬,具体奖励激励办法由县级自行制定。遂宁市船山区印发《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绩效奖励办法(试行)》,明确了具体奖励对象、奖励条件以及奖励执行程序,2023年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联盟村向14名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关人员发放奖励资金15569元。

五、挖掘资源优势、精准发展产业

一是选准发展方向。高质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查核实工作,对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底数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摸清集体闲置资产和已盘活资产到期情况,依托自我资源禀赋,精准确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精准编制村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大力发展融合经济,积极与其他经济主体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统筹利用乡村空间资源、特色产业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进一步完善乡村功能布局,实现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农创文旅、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多种业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绿色经济,立足实际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等项目,与企业、科研院所等合作,发展绿色农业,共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推动附着于农产品中的生态产品价值显化实现,依托当地自然生态和文化底蕴,深度融合农村生态农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服务经济,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特色产业发展中的居间服务功能,在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加工、产品营销等方面提供生产服务,积极参与实施村庄道路、农村供水安全等工程项目施工,积极承接设施设备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物业服务。创新发展“飞地”经济,充分挖掘“飞出地”和“飞入地”各自资源优势,健全“飞出地”和“飞入地”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多措并举、多点发力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是盘活集体资产资源。积极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全市由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或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1035个,流转土地118.9万亩,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为集体年增加土地发包、土地流转管理费等稳定收入1778.4万元。全面探索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途径,2020年以来,采取土地增减挂钩、集体统一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14889宗、3713亩,为农户年均增收近7000万元,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均增收1.8亿元。全面盘活固定资产,升级改造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塘库堰等村级固定资产,变闲置资产为有效经营资产。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530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1508254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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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效能和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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