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农函(2023)118号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吴川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撂荒治理的建议》(第6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科学分类整治撂荒耕地。一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采取“地毯式”“拉网式”排查,以县为单位、以村为单元建立撂荒地整治工作台账,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底数,并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2022年共实施四轮摸排,共摸清存量撂荒耕地28.24万亩。二是分类科学整治撂荒地。采取边摸排边整治,“一村一案”“一地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组织、科学复耕,及时召开撂荒地整治、粮食生产等工作推进会、调度会10余次,亮做法、比成绩、赛进度、排位次,强力推进撂荒地整治,2022年底我市28.24万亩的撂荒地顺利整治完成。三是按照土地利用优先序要求,突出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永久基本农业和高标准农田,强化用地管护,着力发展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等粮油作物,对耕作条件相对不便的一般耕地,按照市场需求着力发展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增加农产品多样化供给,提升种植业主效益。
二、引导流转适度规模经营。一是鼓励成立村级土地流转合作社。将农户闲置耕地进行统一整理,使其集中连片耕地,再通过统一对外流转经营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营的方式,加强耕地种植利用。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出台《遂宁市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备案和风险防范制度》(遂农领办〔2021〕32号),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制度,全覆盖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重点就流转土地用途进行审核,严禁流转土地“非粮化”“非农化”以及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等土地流转违规违法行为。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流转土地142.46万亩,流转率43.4%。
三、改善基础提升耕作条件。一是大力改善耕作条件。坚持对零散耕地,开展互换并地,让“小田变大田”,打通机械化“最后一公里”,提高产出比。强化高标准农业建设规划,将符合条件的撂荒地整治优先纳入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库。二是加大宜机化改造,采取“国家项目支持+市县财政补贴+经营主体自筹”方式,实现耕地宜机化全域化。对缺水旱地,加快建设小型水利设施,修缮改造沟涵路渠塘,实现旱能灌、涝能排,为撂荒地复耕、流转经营创造条件。三是着力提升农事服务,对适宜丘陵山区的农机具购置实行累加补贴、最高可达50%,大力推广现代化农机具运用,降低劳动力需求;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全程服务,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支持镇村集体领办、创办、合办区域性农事服务组织,财政投入必要的农机设备,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多渠道“节劳降本”提升种植效益。
四、加强扶持防止再次撂荒。一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壮大服务功能齐全、经济实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畅通粮油作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渠道,重点做好粮食作物“耕种防收烘”等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及土地托管服务工作,2022年开展农业生产服务252.4万亩次,有效解决耕地承包农户无力耕作的问题。二是加强示范激励。在2023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对2022年的种粮大户、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三类“种粮标兵”共30个种粮主体进行了表扬,并给予2万—4万元的资金奖励,进一步激发了全市种植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保护耕地种植粮食的热情。三是完善种粮补贴政策。对各类种粮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种粮大户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资金,并对惠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2022年,全市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127.13万元、稻谷补贴资金1730.48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152.01万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2286.62万元,有效保障了种粮农户的权益。
感谢你对全市撂荒地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胡荣贵 联系电话:13880340434)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效能和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