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下达的2014年度农村能源建设目标任务,截至11月上旬,蓬溪县已新增沼气用户2100户,完成投资120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2000户的105%;新建沼气服务网点14个,完成投资70万元;建设省级新村集中供气工程1处(集中供气96户),完成投资50万元;推广省柴节煤灶0.2万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0.1万M2;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0.4万M3,养殖场沼气工程20处1050 M3。提前一个半月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主要做法是: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沼气建设的意义和好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一是县、镇(乡)成立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辖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二是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镇乡签订了《蓬溪县2014年度农村沼气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抓规划引领,促进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坚持以项目为载体,以产业为支撑,以农民得实惠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搞好“三个结合”,把握“三个不安排”,做到项目建设当年实施,当年见效。
四、抓投入保障,确保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坚持“农民投入为主体,项目投入为导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采取财政投入一点、支农资金扶持一点、信贷资金支持一点、社会机构资助一点等途径,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充分激发农民和业主自发筹集资金的动力,激活民间资金,确保了项目建设高效推进。
五、抓规范管理,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一是认真落实“七项制度”(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职业准入制、公示制、质量监理抽查制)和“三公开一公布”(公开国家政策、建设条件、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公开项目实施对象,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和分配方案;公布监督电话),促进了项目实施公开、透明、依法、合规,建设质量、建设速度、建设效益得到全面保障;二是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总体安排方案事先通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核,事中接受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事后通过审计部门审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六、抓全程服务,提高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效益。一是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二是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确保每口沼气池都能正常使用,发挥效益。 (蓬溪县农村能源局 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