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督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市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3月13日—15日,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杨强带队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督导。
杨强总经济师一行先后深入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大英县,随机抽查了金春养鱼场、川鱼养殖合作社、淼犇鑫养殖场、胡红波养殖场、小草养殖合作社、竹源养殖合作社、吴祖斌养殖场等14处养殖场,实地查看养殖场尾水治理和排放、制度上墙、投入品管控、养殖生产记录和场地环境卫生情况,要求各养殖业主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加强对养殖水体的治理和检测,严格落实养殖尾水排放报告制,达标排放。督导组还通过随机电话咨询的方式,对镇村干部“一包一”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均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责令辖区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杨强总经济师在督导过程中强调:一是持续做好宣传引导,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组织镇村管理人员、业主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培训,重点对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水产投入品管控、生产台账记录、尾水排放流程进行指导。二是切实履行各级职责,镇村“一包一”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尾水排放报告制度,实时监督业主尾水排放行为。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根据养殖池塘尾水基本情况,按一场(塘)一策原则指导业主制定具体治理措施,形成全辖区尾水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建立共治共管机制,要与生态环境部门、辖区乡镇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凡发现养殖尾水违规排放线索和隐患,要正式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同时注意收集生态环境部门对养殖尾水违规排放查处案件信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