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督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15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农业农村局督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市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313—15日,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杨强带队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督导。

 

杨强总经济师一行先后深入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大英县,随机抽查了金春养鱼场、川鱼养殖合作社、淼犇鑫养殖场、胡红波养殖场、小草养殖合作社、竹源养殖合作社、吴祖斌养殖场14处养殖场实地查看养殖场尾水治理和排放、制度上墙、投入品管控、养殖生产记录和场地环境卫生情况,要求各养殖业主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加强对养殖水体的治理和检测,严格落实养殖尾水排放报告制,达标排放。督导组还通过随机电话咨询的方式,对镇村干部“一包一”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均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责令辖区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杨强总经济师在督导过程中强调:持续做好宣传引导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组织镇村管理人员、业主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培训,重点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水产投入品管控生产台账记录、尾水排放流程进行指导切实履行各级职责,镇村“一包一”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尾水排放报告制度,实时监督业主尾水排放行为渔业主管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根据养殖池塘尾水基本情况,按一场(塘)一策原则指导业主制定具体治理措施形成全辖区尾水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是建立共治共管机制,要与生态环境部门、辖区乡镇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凡发现养殖尾水违规排放线索和隐患,要正式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同时注意收集生态环境部门对养殖尾水违规排放查处案件信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