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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识审查审批

来源:双公示 发布时间:2012-06-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事项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识审查
二、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三、审批时限:承诺件
四、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五、是否进驻政务中心:否
六、收费情况:否
七、法定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八、审批条件: ( )  申请人条件: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或产品的生产、分装单位和个  人; ( ) 申请进行标识的生物或产品的条件:该生物或产品列入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
九、应交材料:
       1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
         2 、标示的式样及标识使用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位置、牢固度、附着力等)标识的标注方法:(1)、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和微生物,转基因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2)、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3)、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3 、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的批准文件
   4 、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
   5 其他与申请本标识相关批准文件(如品种审定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等);
       6 、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鲜单或负责人签名,其中:4、5可提供复印件外,其余应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十一、咨询服务:
     1 、通讯地址:遂宁市农业局法规科;
      2 、邮编: 629000
      3 、联系电话:( 0825 232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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