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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备案报告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备案报告

备案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遂宁市人民政府

报备机关: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

公示网站: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nyncj.suining.gov.cn/ )

公示和备案内容:

2022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着力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全覆盖的广泛宣传“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涉渔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的全民“禁渔”氛围。年初至今,全市各级农业农村渔政执法机构累计发送手机宣传短信1万余条,张贴、发放“禁捕通告”、渔政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万余份,张贴、悬挂“十年禁渔”相关宣传标语、横幅500余幅;设立固定式宣传标识牌、禁捕禁钓警示牌等200余个。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构建监管体系。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整治违规垂钓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和对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市公安、市市场监管、市交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辖区相关部门协作,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形成协查、协控、协捕工作机制,营造打击非法捕捞的强大声势。充分结合“河长+警长”巡河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管理、督查、执法”的禁渔工作体系,实现执法工作无缝覆盖。年初年至今,全市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25次,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巡查110余次;开展跨(省)辖区域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2次,跨(市)辖区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4次。三是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开展。聚焦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以打击非法捕捞和整治违规垂钓为工作重点,以日常巡查摸排和群众反映非法捕捞行为多发、频发水域、跨省(县区)交界水域为执法检查(打击)重点区域,以非法捕捞行为主要发生时间段、法定节假日等为重点时段,制定印发“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方案,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打击非法捕捞各专项执法打击(检查)行动。行动期间,单独或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展了督导检查,推动禁捕工作顺利开展。年初至今,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0712人次、执法车辆2742台次、执法船(艇)142艘次,执法检查渔具门店1089家次;核实处理涉渔举报线索60个;办结渔政行政案件137件(一般程序74件,简易程序63件),移送公安机关10件;放生野生鱼695公斤;清理收缴各类型违规网具130副2645米;没收电鱼器具5台(套)、涉渔“三无船舶”2艘;执法检查中,开展宣传教育12901次,终止违法违规行为2999起,劝退劝离垂钓人员10135人次。市局单独组织开展督导检查7次,发通报4期。

(二)聚焦耕地种子“两个要害”。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护奥运”“保春耕”行动实施方案》《遂宁市2022年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等农业投入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紧抓春耕、秋播关键农时季节,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经营资质、产品质量、产品登记证(审定、备案)、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台账等为检查重点,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维护粮食安全为目的,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各类农资执法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行动,年初至今,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出动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市场50个次;检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投入品经营门店(生产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基地等1500余家次;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问题100余个,当场责令整改70余个;立案查处30件(经营环节27起,生产环节3起),已结案30件(农药案件12件,种子5件,肥料3件,饲料5件,兽药5件),总计处罚没款18.1万余元;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1000余份;调查处理农资信访热线10个。

(三)聚焦生猪稳产保供“关键”。加大畜牧防疫执法打击力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继续开展打击动物非法调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动物养殖场、动物及其产品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节点,集中全市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了打击销售、贩运、屠宰环节,养殖环节、非法经营运输未经检疫、染疫、病死生猪,以及制售、倒卖、使用伪造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车辆未经备案、跨省调运生猪未经“指定通道”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多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做到真查真改,严查重处,信息共享,成果共享。1-10月共立案查处案件34件、罚没款81.9326万元、查获处理生猪398头、查获处理生猪产品240公斤。有力震慑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切实巩固生猪稳步复产的良好势头。二是集中开展遂宁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等畜禽养殖投入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打击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0月市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各县区兽药、饲料涉嫌违法线索13件,各县(市、区)均对市级移交的违法线索进行了核实,共立案查处兽药饲料案件9起,罚没金额5.6万元,严惩了违法行为,营造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相关要求,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深入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配合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督抽样260余个。对抽样检测不合格和假劣产品,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结农业投入品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2件,处罚没款2.54万元。

(五)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持续推进农村建住宅整治。为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开展了专项农户建住宅检查。对是否建立县,乡,村“三级”巡查台帐,是否落实村级常态化巡查,是否落实“三到场”制度等开展规范化检查,检查共发现包括巡查记录不规范,报批手续不齐全等各类问题21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11个,整改完成100%。同时,为加强耕地保护,今年全市加大了对农村建住宅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排查包括卫片执法和群众反映在内的各类农村建住宅涉嫌违法违规线索207条,立案17件,向自规等部门移交线索1条。

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农业执法案件数量为211件(其中渔政案件137件、农业投入品案件20件,动物疫情防控34件,兽药饲料案件9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9件,农村宅基地案件2件),罚没金额117万余元。案件数量较去年明显上升。

二、亮点工作

(一)推动执法标准化管理。深入学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制式服装着装规范、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我市相关规范办法。

(二)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按照合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对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进行逐条梳理、分类、细化,制定全市农业执法处罚裁量权,并适时开展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探索建立创新性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积极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有关包容免罚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创新公平公正的监管方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涉企执法行为的专项检查,严格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或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一 刀切”式执法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生。

三、2023年工作打算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市农业执法部门要牢守农业质量和安全底线,围绕“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对触碰法律底线和食药品安全的依法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持续加强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强化自身审查义务,对涉嫌犯罪的,应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持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大科技支撑投入,合理配备升级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信力。

(三)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案件办理。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强化执法机构办案。对投诉举报、巡查检查、检验检测等发现的问题,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对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涉嫌违法违规的,坚决立案查处;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2022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报备机关(盖章):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

(联系人:张峻翔电话:1598250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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