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局关于补充采购消毒液机等动物防疫物资的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补充采购2017年H7N9流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消毒液机和移液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物资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
(一)实验室专用移动式消毒机和常用环境移动式消毒机4台(移动式动静二用空气消毒机)技术参数
采用臭氧灭菌、光氢离子净化技术和气体过滤吸附技术,有效净化室内的菌落数和气态污染物。
1、95%去除空气中微尘:
采用高压静电吸附的原理,对小至0.01微米(一根毛发直径的1/1000—1/10000,只有在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污染物仍然有效,对香烟烟雾、油烟效果尤为明显。
2、99%高效臭氧灭菌消毒
在限定的使用条件下, 灭菌效率可达到无菌室要求标准:细菌个数<200个/立方米(菌落数<2个/皿), 完全符合医院手术室等地的灭菌要求。
3、大风量、大容量的产品设计,保证使用环境达到相当多的换气次数,提高空气质量。循环风量到达1200 m3/h;大量发生空气维生素---- 轻负离子:浓度高达6*106个/cm3,保持空调房间的空气处于健康状态;静态消毒臭氧产量为250g/h,并且噪声<45dB(A)。
4、静态环境下可开启臭氧消毒模块,动态有人工作是可开启光氢离子净化模块,进行动态消毒。
5、臭氧强力消毒模块可使用时间控制器,在无人工作的时间进行强力消毒。
6、电源:220V±22V;50Hz±1Hz;,输入功率达到270w,安全防护:Ⅰ类B型
7、使用(范围):45 m3-100 m3
(二)十二道移液器(2把)
1、 品牌:EPPENDORF
2、 通道(规格):十二道
3、 量程(规格):20-200ul
二、供应商须提供证明资质的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性的证明资料(可提供盖章的复印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资料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如单位法人不能到现场的,请出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等相关证明。
提供的资料须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竞标方式与要求
1、按照我方要求的报价单格式进行现场报价。
2、请供应商于2017年11月7日14:00时前,通过现场或电话的方式报名。于2017年11月7日14:30时在遂宁市农业局四楼会议室(遂州北路477号)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请供应商携带身份证、单位公章和密封的报价相关资料准时参会,报价资料到会场后拆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竞争性谈判选择报价最优的单位为补充采购2017年H7N9流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商,双方另行商定采购事宜,并签订购买合同。
4、报名地点:市农业局第二办公区(遂宁市明月路370号)五楼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舒小琼; 办公电话:08252665086 手机:1356872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