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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04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仁军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逐渐推进牛羊养殖和“粮改饲”的建议》(第81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建议,您的建议很好。现就有关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牛羊养殖和“粮改饲”丰富人民群众菜篮子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牛羊养殖2014以来,在我市蓬溪县、大英县成功争取并组织实施了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项目建设两个,目前已改良天然草地6025亩、建植优质稳产人工饲草地4324亩,配置草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153套,建成标准化集约化肉羊饲养基地5974平方米,肉牛饲养基地1800平方米。此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牛羊的饲养量和饲养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存栏牛80329头,羊270402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优化畜牧业结构积极组织县(市、区)争取牛羊增量提质项目,大力发展草畜产业,丰富老百姓菜篮子。

二、关于统筹规划,在部分乡镇建设适度规模养殖场,招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建议

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项目培育的遂宁万成养殖专业合作社,创新“借牛还牛”产业抱团发展模式,带动吉祥镇等周边5个乡镇15个村261户农户参与肉牛养殖,培训和推广牧草种植、加工和草食畜禽饲养管理等技术,共培训外出务工人员545人次,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返乡创业的机会。截至目前,蓬溪县已建成规模牛场26个,全市共建适度规模养殖场1482家。同时,为第一时间了解市场行情,打开销路,我市将蓬溪县蓬南镇打造为川渝毗邻地区牛羊交易市场。

三、关于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

近年,我市在蓬溪县试点了“三方参与,集体纽带促三有”模式,依托养殖产业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将产业发展资金以入股担保形式投入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入股金额的6%向村集体分红,村集体再根据集体收入总体情况向全村老百姓分红。村集体监督养殖户养殖行为,督促养殖户按要求履行合同约定。形成了合作社有稳定资金投入、村集体有固定增收渠道、老百姓有养殖和分红收入的紧密利益联接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合计安排400万元左右,在全市82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中择优选取4个建设意愿强,经济基础好、产业规划完善的村,探索建立村集体猪场,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动乡村振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特别是畜牧养殖工作的关心、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74        

(联系人:尹念春  联系电话:266506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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