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国川委员:
您在遂宁市政协委员会上提出的《关于有效管理我市农村村民非法占地修建住宅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机制
2020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规局、市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遂农〔2020〕43号),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审查内容和程序,落实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能职责,明确了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相关责任。2021年11月我局出台《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的通知》(遂农函〔2021〕349号),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明确市、县、乡、村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整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同时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市整治办名义出台了关于《遂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六项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农业部门、自规部门和县(市、区)、市直园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职责等系列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网络等广泛宣传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市局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各县区人员在线上接受农业农村部培训,各县区也分别对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其中,组织各县(市、区)集中对各乡镇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近10次。
(二)强化审批指导,提升业务能力。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履职情况进行调度,指导乡镇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建立审批台账,指导乡镇,共调处因宅基地发生的矛盾纠纷3起。组织对农户宅基地需求进行2次摸底调度,将宅基地情况录入农业农村部清产核资系统。全市2021年新审批宅基地3360宗,39.77万平方米,其中:建新拆旧的旧房2251宗,28.65万平方米。
(三)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履职能力。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要求县区政府要履行好农村宅基地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选拔专业专职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宅基地管理人员满编足员。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宅基地管理,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等部门要按编制足额配齐,确保有专职人员分别负责宅基地审批、自规、住建等工作。同时要求村级组织明确至少1名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协助开展巡查和管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力度
(一)加强动态巡查。督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动态巡查,主要巡查辖区范围内的建房情况。同时,检查乡镇宅基地审批程序,指导乡镇建立宅基地巡查网络和巡查制度,落实村宅基地协管人员。如射洪市由农业执法中队每季度定期抽查一次。
(二)加强违建处置。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移交过来的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发现农村村民未经批准修建住宅违法线索,组织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实排查,共排查线索491条,其中:102条线索属于建房手续齐全;6条线索属建设农业设施用房占地,已督促属地按农业设施用地依法依规进行备案;69条线索属于一户一宅审批范围,目前正在补办手续中;314条线索属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目前已拆除5起,其中,射洪市农业执法中队配合乡镇对2处违建房屋进行拆除;高新区城乡统筹中心在现场对违建房屋现场进行核实后,配合乡镇,拆除违建房屋3处。
(三)建立健全机制。一是建立调度会商机制。全面建立定期调度会商机制,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工作调度。适时开展工作会商,研判问题形势,商议整治措施,共享信息线索等。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参照市上组织开展。二是建立分类整治机制。对2020年7月3日后新发生的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坚决“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改一起”,坚决遏制住违法增量。对2020年7月3日前发生的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全面核实摸底,分类整治。三是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违法严重、影响恶劣、反响强烈的案件,移交市级相关部门挂牌督办,县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责任单位限时办结。对限时办结质量差、办结不到位的县区开展约谈。各县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实行县级挂牌督办。
起国川委员,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协调相关部门,细化完善相关政策,合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更加完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5日
(联系人:廖东平 联系电话:223786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