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政策解读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遂宁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遂农发〔2026〕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为便于大家准确理解、把握和执行,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结合我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我们对原有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旨在科学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畅通成长渠道,激励人才扎根一线、服务“三农”,为推动遂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政策依据
《基本条件》主要依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以及《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适用范围及层级设置
适用范围: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职称层级:设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专业类别:分农艺、畜牧、兽医三个专业类别,并明确了各专业涵盖的具体工作领域。
四、核心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年度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存在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申报限制或延迟申报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二)学历与资历
明确了从技术员到高级职称各层级所应具备的学历学位和任职年限要求。同时明确,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三)能力与业绩(这是本次条件的重点和导向)
根据职称层级,依次递进地提出了能力要求。特别针对中、高级职称,强化了业绩贡献的导向,突出了服务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实绩要求:
强化基层服务导向:申报高级职称,对到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服务经营主体、组织技术培训等的天数、次数和满意度提出了量化指标,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突出业绩成果实效:业绩条件不再唯论文、唯奖项,而是列举了包括技术推广、专利、项目参与、标准制定、疫病防控、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竞赛获奖等多种可量化的业绩形式,特别是对技术推广的规模(如服务养殖场户数量、推广面积)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加注重实际贡献。
分类评价更精准:针对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的不同工作性质,在业绩条件上作了差异化要求,如对兽医师提出省级春防调研、疫病净化场建设等要求;对畜牧师提出参与保种场建设、新品种培育等要求。
论文论著实行代表作制度:中级以上职称申报,既认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也认可由主管部门证明的、本人主笔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发展规划、调研报告等,克服了“唯论文”倾向。
五、倾斜与破格政策
提前申报:对参加援藏援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提前1-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降低学历门槛:在基层(乡镇)工作累计满15年、25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分别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中级、高级职称。
破格申报: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可通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作为主研人员取得重大发明专利并经推广取得显著效益等条件,破格申报中级或高级职称。
六、其他重要事项
答辩:实行中、高级职称全员答辩制度,以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帮扶干部等实行免答辩政策。
继续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外语计算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职称转评:明确了取得非农业系列或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人员,平级转评农业系列职称的条件和程序。
施行时效: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期间如遇国家、省新规定,从其规定。
本《基本条件》的出台,是我市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希望全市广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准备,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业绩水平,为我市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如对政策有疑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