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15日,市农业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遵照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355号)和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遂府办函〔2014〕154号)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就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对各县区农业部门逐一进行了督查,并对部分乡镇进行了抽查,同时对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暗访、排查和纠正。
督查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各县(区)农业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总体良好。但个别乡镇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赋予的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相关农业行业安全基础资料不完善等问题。随后,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现场纠正和指导,并对下一步全面深化大检查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监理机构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和驾驶员颁证等源头管理,定期上路进行明查暗访并做好检查记录,对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要认真做好补检、参检抄告和公告作废等后续工作。二是农产品检测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检测使用的化学品和设备(特别是压力气罐)的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使用和存放。三是农能部门要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做好检查记录,一旦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农能安全形势稳定。四是希望乡镇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农机、农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对旋耕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实行台账管理,对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机操作手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同时要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监管,定期排查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审核:唐坤平 供稿:石浩宏)
督查组对蓬溪县农业局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对泰丰沼气发电进行安全检查
督查组对拖拉机进行明查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