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申报实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参与单位遴选的公告
为实施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会同遂宁市财政局,将组织公开遴选,择优招募相关单位参与项目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项目
2.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下达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中用于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资金,项目金额2000万元。
3.项目内容:基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围绕丘陵山区大豆/玉米机播机收的薄弱环节,匹配大豆/玉米适度规模种植户的需求,研制、生产和推广应用密植分控大豆/玉米精密播种机和窄幅履带式大豆收割机。其中,研制大豆/玉米精密播种机,开展大豆/玉米密植精密排种、播深和镇压控制、单体仿形等关键技术的研究,采用分调分控技术,融入控制技术和信息技术,研发施肥量、播种质量的实时监测和报警系统。研制大豆/玉米联合收割机械,研发通过性和机动性好的高效轻简型驱动底盘、大豆/玉米低位仿形低损割台、柔性低损伤脱粒装置、高湿物料防粘减阻清选装置等关键技术,研发损失率、含杂率、破碎率在线监测和报警系统。
4.对标机型:瑞典 Vaderstad4-6 行免耕精密播种机、日本久保田 4-6 行精密播种机、日本矢崎 4-6 行精密播种机、洋马YH400 联合收获机等。
5.考核指标:研制产品产业化生产不少于 20 台(套),播种机和收割机关键零部件和整机国产化率≥95%,构建应用场景不少于 4 个,每个 1000 亩以上。大豆/玉米施肥播种机符合《JB/T10293-2013 单粒(精密)播种机 技术条件》作业要求,作业速度 3-6 km/h。履带式大豆/玉米收割机总损失率≤5%,籽粒破碎率≤5%;含杂率≤3%,作业速度 3-6km/h。完成科技成果评价1 项,申报发明专利 2 项。机具应安装北斗智能监测终端或辅助驾驶系统、具备作业信息化监测条件,作业数据能直接传输到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
二、遴选单位数量
本项目需遴选研发类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制造类单位(农机制造企业),推广类单位(农机推广机构),应用类单位(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计参与单位数量不超过10个。
三、遴选办法
采取网上公开遴选方式招募符合条件单位参与遴选,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结合资格条件、合作实力、履约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方式遴选参与单位。
四、遴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与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一)研发类单位。
1.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研究条件,拥有稳定的大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研发团队,团队中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或者国家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1人,团队成员都具有参与大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研发经历。
2.大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研究团队拥有研发同类装备/装置的科研成果5项以上,包括取得的中国专利授权、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果奖励、全国主推技术等。
3.大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研究团队同农机制造企业有着长期的融合创新经历,并共同拥有专利授权和鉴定推广机型。
4.研发单位的大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团队拥有承担国家项目的经历,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5.智能化研发团队应是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且对农机智能化技术研究成果显著。
(二)制造类单位。
1.研发的同类装备、装置通过农机试验鉴定并实现产品销售的制造企业。
2.拥有和大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研制等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或通过鉴定推广的机型1件套以上。
3.同科研单位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拥有农机农艺融合创新平台。
4.农机制造企业原则上为规模以上企业(包含整机及农机零部件),长期从事农机生产、研发试制的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之一,或省级龙头企业。
5.农机制造企业配套设施完善、质量检测装备完备和检测手段精准。
6.农机装备企业提供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且2022年底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推广类单位。
长期从事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具有农技推广专业人员3人以上。农机推广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农业(农机)推广部门。
(四)应用类单位。
1.参与项目的主体,应证照齐全,在生产经营中依法诚信经营,无拖欠农民工和农机手工资,无拖欠土地流转费,依法缴纳税费,无不良记录。
2.参与项目的主体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基础好,关系和谐,深得项目区群众信任。能及时沟通、协调和处理项目实施中发生的突发问题。
3.参与项目的主体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专业的技术指导团队、项目资金管理团队和项目建设示范宣传团队。
4.参与项目的应用主体所流转的土地原则上在高标准农田、“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示范区,或大中型机械通行条件好的农田。
5.坚持优质主体优先。对荣获县(市、区)级以上优秀企业的、省级以上示范社、本县域龙头企业、近年来对本地现代农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应优先考虑。
6.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合作社等申报单位的自筹资金与财政补助资金的比例不低于0.4:1。
五、报名资料
1. 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参与单位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只参加一个项目申报承诺书;
5.相关工作业绩资料;
6.履约能力(征信)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资料。
资料以纸质(加盖公章)和扫描电子档两种形式提供。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科,联系人:廖东平(15980352217),电子邮箱:365846635 @qq.com;
3.报名方式:填写《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参与单位遴选报名表》并准备所有相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日,拟参与单位对遴选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告发起人提出质疑。
组织单位对各主体提供的材料负保密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0825-2370018
附件: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参与单位遴选报名表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