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快速检测卡询价公告
根据遂农业函(2016)77号文件要求,经遂宁市农业局局务会批准采购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呋喃它酮代谢物快速检测卡各900条,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呋喃它酮代谢物快速检测卡各900条
(二)项目预算: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
(三)项目内容:
1、货物包装组成:
(1)每盒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快速检测试纸卡 20份
(2)样品稀释液:1瓶,不少于10ml
(3)HCL溶液:1瓶,不少于10ml
(4)K2HPO4 溶液: 1瓶,不少于20ml
(5)NaOH溶液: 1瓶,不少于10ml
(6)衍生化试剂: 1瓶,不少于10ml
2、货物特性:
*(1)用途:检测猪肉、禽肉组织中的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
*(2)呋喃唑酮和呋喃它酮代谢物快速检测试剂卡的样品前处理方法相同;
*(3)检测限为1ng/ml (ng/g)
(4)室温操作,室温保存,保质期6个月以上;
(5)设立质控对照线(C线),试剂条只根据检测线(T线)是否显红色对样品的阴阳性进行判定;
*(6)样品在水浴条件下孵育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测试过程中无需用到金标微孔。
(7)检测结果稳定,在30分钟之内无原则性改变;
(8)检测不需要设立阴性、阳性对照;
(9)特异性强,与其它类似物无交叉反应。
备注:以上*号项技术参数必须满足。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样品各五盒,并附相应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2)非生产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商的产品授权书及相应证明,并不得与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同一名称、规格、型号的产品投标。
(3)产品不含毒害物质,使用后可直接做生活垃圾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或生产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公告出具的授权书。
3. 呋喃唑酮和呋喃它酮代谢物快速检测卡应有近3年内省级兽药监察所及通过农业部许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复核报告。
4.2013年3月31日到2016年4月1日期间,在四川省农业(畜牧)部门或四川省地市州农业(畜牧)部门的中标产品(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方式:可来人来函报价。
来函快递地址:
遂宁市遂州北路477号遂宁市农业局财务科,
收件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5-2370021,13982521634
(二)递交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4::30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4:30
(四)询价采购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4:30。
(五)询价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477号遂宁市农业局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法
单位:遂宁市农业局财务科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25-2370021
传真:0825-2370021
五、其它事项说明
参加询价时需携带标书、响应性文件及下列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商针对本公告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附:询价表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呋喃唑酮快速检测卡 |
条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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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呋喃它酮快速检测卡 |
条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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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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