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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6项文件精神的解读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6项文件精神的解读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7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一是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全面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和管理,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推进招标采购机制创新。二是改进招标代理行业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履职情况公示制度,强化信用记录管理,提升行业专业水平。三是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落实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暗标评审,提高评标质效。四是强化行业自律约束。加快形成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制度。五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交易主体信息库,加快数智技术推广应用,整合优化国有企业采购,持续降低交易成本,加强系统安全防护。六是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鼓励创新和绿色招标,扩大中小企业参与。七是加强协同高效监管。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智慧监管。

(二)《四川省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17条,主要包括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的政策依据、定义和适用范围、调度管理、系统配套、优先采用的项目范围、操作程序、评标费用支付、应急管理、系统安全、项目监管等要求。

)《四川省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办法》。20条,主要规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的适用主体、具体情形,发布公告的主体、程序,公告时限及撤回要求,公告运用及相关部门、单位责任要求等。

)《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共四部分,第一部分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明确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第二部分准确把握改革要义:明确进一步厘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分工,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人要自觉推进;第三部分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要求完善招标档案制度、落实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推动全覆盖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体系,为招标人依法科学定标提供有效参考;第四部分加强改革组织保障:要求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及时开展宣传解读,指导、推动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正确理解、运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举报办理规程》。25条,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受理渠道和方式、举报要件、受理标准、不予受理情形、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保密要求、法律责任等,涵盖了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举报办理全过程、各环节的规范。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24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招标投标信息范围、指定发布媒介、收费要求,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开程序、内容要求、纠错方式,以及不予公开的情形、时限计算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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