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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王勇、王泽、朱派超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蓬溪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的建议》(第100号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蓬溪县是农业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近年来,围绕乡村振兴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大力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于蓬溪县创建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我们将大力支持,为此我们着重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要素支撑上给予重点倾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先进单位的培育创建工作,于今年2月命名蓬溪县为2021年度遂宁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市级财政奖补500万元。同时,为进一步支持蓬溪县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拟从我市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市奖补资金)分配蓬溪县13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宜居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

二、在申报名额上给予重点支持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成效显著县(市、区)、重点帮扶优秀县(市、区)正式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川农领〔202117号)相关规定,结合各县(市、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绩并充分考虑蓬溪县争创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的信心决心,决定支持蓬溪县创建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经报请市委农村工作小组组长审定同意,于2022715日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省委农办正式推荐。

三、在关键指标上给予重点关注

根据《2022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川农领〔202210号),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研究,梳理优化路径,主动协调在相关指标上予以倾斜。今年上半年,蓬溪县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4%、居全市第2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0%、居全市第2位,生猪出栏增长14.99%、居全市第1位。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支持蓬溪县争创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

感谢你们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88日        

(联系人:刘苏懿  联系电话:231139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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