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丽华、何凯委员:
你们在政协遂宁市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第20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情况
中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我市船山、安居、射洪、蓬溪、大英先后被确定为试点项目县,各地均已建立起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并出台了相应的认定办法、政策扶持办法、师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截止2019年,全市累计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9000余人次。从2020年起,全省仅在部分县(市、区)继续开展新一轮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其余地方开始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我市没有纳入新一轮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因此,只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目前,高素质农民培育还处在起步阶段,已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对于高素质农民的认定、政策扶持、培训师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未建立。
二、 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5个县(市、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人社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落实、工作协调、督导指导等工作,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局面。
(二)模式多样,创新培育。一是坚持“分层+分类”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省级调训、市级调训与县级培训,并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分专业开设川粮油、川猪、川菜、川鱼、现代种业、农机装备等定制专业培训班,2021年累计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817人。二是大力开展学历提升培训,从2021年起,依托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以国家高职扩招政策为切入口,开设涉农专业,每年从全市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中,遴选100名左右参加全日制大学专科学习,所有学生学费全免,首批新生80余人已于今年3月正式报到入学。
(三)规范管理,确保效果。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由农财两部门商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明确当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培育程序以及时间要求等,明确培训工作由培训机构负责,培育工作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跟踪服务指导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培训机构共同负责。二是规范确定培训机构。按照政策和项目要求,鼓励各种社会机构广泛参与,坚持把指定机构培育变成有序竞争培育。把涉农培训经历、经验丰富、师资力量等实力雄厚、培训专业性强、评价率高等指标纳入重点考评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出有资质、有实力、培育经验丰富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效果。三是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各项目县与培训单位签订项目目标任务合同书,层层负责。要求培训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转包、分包、委托、联合培训等方式完成培训任务。违者一经发现,除追回培训资金、取消培训基地资格和培训任务,3年内不得参与培训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严格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时全程介入培育、培训过程,不定期组织纪检等部门深入培训现场,监督指导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考评验收。每个培训班均建立了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做到“一班一案”。同时,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细化资金使用环节、标准、程序,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培育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日
(联系人:钟波 联系电话:1898257134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