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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或推荐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市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打好扩面、挖潜和政策激励等增粮“组合拳”,启动实施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行动,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控,做好防汛抗旱,及早谋划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二是抓实耕地质量保护。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大力推行“三方共耕”等模式,持续加强撂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建设,争创“鱼米之乡”整区域示范市、“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示范市,通过政府债券和农发行“高标准农田+”金融贷款破解配套资金难题,计划新改建“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高标准农田19.1万亩。

三是全力稳定生猪生产。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精准实施生猪产能调控,尽快出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持续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改造升级,确保全市能繁母猪常年存栏量保持在22万头左右,规模养猪场保持900个以上。

四是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力争新创建或晋级省星级园区1个以上。“成片成带成规模”发展六大特色产业带,推进10万亩渝遂绵优质蔬菜生产带核心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统筹打造蔬菜、水果、畜禽等“3+3+3”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仓储冷链物流项目,推进融合发展。

五是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加快推进7个精品示范村建设,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十年禁渔”,切实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确保农村稳定安宁。

六是深化乡村重点改革。创新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多渠道有效盘活和经营村集体资产资源。深入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切实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撬动金融资本,链接社会资本,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活力。

七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推进机制,压实落细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党委农办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职能。统筹开展好开展县(市、区)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分类考评激励,推动“四个优先”落地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遂宁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861.26万元,较2022年3024.52万元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6.74万元,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386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1.2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386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9.85万元,占88.57%;项目支出441.41万元,占11.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861.26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6.74万元,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1.2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35万元、农林水支出311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861.26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6.74万元,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1万元,占8.91%;卫生健康支出131.35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3119.47万元,占80.79%;住房保障支出266.34万元,占6.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离休退休人员活动、医疗补助、党组织活动、老干部管理工作等,服务行政单位(参公)离休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活动、医疗补助、党组织活动、老干部管理工作等,服务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8.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和二级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2023年预算数为2.9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5.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5.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77.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1.28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单位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保障日常公务运转的公用支出。

10.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237.63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博览会展示展销项目,用于组织遂宁50家企业500余个农产品参加省政府主办农业博览会等,设立800平米左右遂宁主体展馆的展示展销遂宁农产品活动。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6.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1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50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8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过紧日子思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乡村振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特色产业发展、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建设、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虫害防控、农业执法监督检查,招商引资及其他省、市到我市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出行需求。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3万元,用于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特色产业发展、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建设、农业机械化、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虫害防控、农业执法监督检查,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农业农机监督,农业执法,农业污染源治理,农业安全生产等专项业务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9.49万元,其中: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20.1万元,差旅费123.39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9.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53.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等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9.57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下属遂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2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441.4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441.42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3+3+3”特色优势农产品体系:强化品牌保护和监管、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经营好、推广好“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聚焦蔬菜、水果、畜禽三类优势产业,按照“一个品种、一个龙头、一个标准、一个链条、一个机制、一个品牌”的思路,逐一明确牵头市领导,实行一品一策,重点培育打造遂宁白萝卜、遂宁莲藕、遂宁食用菌、遂宁晚熟柑橘、遂宁柠檬、遂宁鲜桃、遂宁无抗猪肉、遂宁庄园黑猪、遂宁土鸡等9个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品牌企业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在国内国际有优势、有影响、有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品牌。构建以“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龙头、“遂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支撑、农业企业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7.农业“三权分置”: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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