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遂宁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工作部署,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加强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假劣农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为粮食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现将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2022年4月13日,射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射洪市天仙镇太兴开展2022今冬明春、“护奥运、保春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天仙镇太兴人民街7号四川亿诚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太兴服务站有河南豫珠恒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0%高氯·马乳油”农药,玉豆虫绝杀™,登记证号:PD20083552;净含量:300ml/瓶;生产日期:2019/10/28;数量52瓶。该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涉嫌为劣质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没收农药52瓶,处罚款2000元。
二、2022年2月22日,射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射洪市潼射镇开展2022今冬明春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潼射镇通政上街89号射洪县潼射镇钰涵农资专卖店检查有四川六禾汇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龍玉8848™”玉米杂交种子,审定编号:川审玉2007023,陕审玉2009035,陕引玉2015014;净含量:1kg/袋,检测日期:2021年 10月,数量1袋。执法人员在手机“农业综合执法通”APP上查询该玉米杂交种子审定编号,查询结果为“金玉308”,在该种子包装标签上未发现“金玉308”品种名称,该玉米杂交种子涉嫌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没收该种子并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