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市委:
您委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农村基层治理的建议》(第39号集体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
一是规范制定了组织章程。依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全市所有行政村均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并按程序公布实施,切实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监督和分配。
二是建立组织运行机构。依据章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联合社,建立联合社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并赋予理事会、监事会职责。
三是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生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制度,确保把集体所有的资产纳入管理,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2020年10月,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举办专题培训班5期,对全市新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1172人进行规范化建设全员集中培训,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
五是严格依法和依章程履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要充分发挥各自在全体成员通过的章程中所明确的职能职责。成员大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依法行使通过、修改章程;讨论决定章程未明确的社员资格条件及保留、丧失社员资格的有关事项;选举、罢免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听取、审查理事会和监事会工报作告;讨论决定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等;讨论决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等职权。理事会要贯彻社员大会决议,负责日常社务管理工作,拟订本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组织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投资决策方案。监事会要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监督社员大会决议的执行,监督理事会的职责履行及日常工作;审查本社财务并向社员公布审查情况。
六是选强配强法人代表。与组织部、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两库两引”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鼓励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集体经济重大决策事项须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并报村党组织批准,保障全体村民合法利益。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长均通过民主选举,实现了由辖区内的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体现了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是探索建立账务管理新机制。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与村民委员会收入分账管理制度,以市场化方式管理运营集体资产,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经营权,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值。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台账和审核存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抓好集体资产登记、使用、处置、报废及资产运营等管理工作,做到定期盘点,及时登记,账实相符。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采取自主经营、出租、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用好用活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制定资产经营方案,拟定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监管机制和生产经营收益,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公开公示,绝大多数成员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对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或选聘职业经理人管理经营;也可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联合组建经济实体或选择承包、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对资源性资产,在尊重成员意愿的前提下,引导成员利用耕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公益性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使公益性资产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二是健全账务监督机制。村集体经济账务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民主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凡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提议、形成议案、召开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制定方案、乡镇审查、公示公开、理事会组织实施、成员监督、结果公开等“十个”工作程序操作,做到全面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积极推行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 “一个中心、二级审核、三个规范、四个确保、五个监督、六个统一”的管理体制。即:一个中心就是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委托双代管服务中心;二级审核就是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两级分别对资产进出和财务收支审核、审查;三个规范就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票据、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四个确保就是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财务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收益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五个监督就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民主监督、乡镇审核监督、审计监督、检查监督、公开监督;六个统一就是由乡镇对农村集体财务实行统一建账、统一记账、统一审核、统一设立银行账户、统一公开、统一管理。
三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加大对乡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掌握各村集体资产的数额和各项财务开支情况,摸清村集体经济收入底数。强化村账“双代”管制度,建立村集体资产专门台帐,定期进行登记更新。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集体资产运行状况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实行联营、股份经营、合作经营的农业新型主体的监督,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对其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资产流失,相关各方利益被侵占等情况,坚决防止集体经济成为村干部的“小金库”。
四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每年制发农经工作要点,明确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加强审计监督面。制发《关于做好村(农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遂农领办〔2020〕38号),对全市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配合组织部门联合审查村干部候选人,配合纪委调查处理违纪人员5人。
三、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实力,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
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探索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经营权,通过承包、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获得稳定的集体经济收益。
一是有效盘活集体资源。采用集中开发、公开招投标、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把资源变成资本,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如蓬南镇东岳村实行“农户+业主+村集体”合作共营,引进业主发展金橘种植300余亩,全村100余户农户现金入股占46%,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入股占6%,业主现金入股占48%,农户已实现分红12.14万元,户平分红1214元,村集体分红3.28万元。
二是发展集体经济产业。立足自身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结合涉农项目建设,发展优势产业,探索联村办产业、联村建物业的发展新模式,多渠道多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如大英县玉丰镇星宿村利用自身积累和领村100万项目资金,联建农事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统一育秧、耕种防收、烘干等服务,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达到100万元。
三是有序推动土地流转。引导农户将承包地采取入股、托管等方式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提高土地规模流转率,增加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费用收益。全市已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或以村集体组织代行土地流转社职能的975个,吸纳农户12.21万户,集中土地26万亩,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139.75万亩,30亩以上规模流转81.2万亩。
四是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展配套服务业。成立劳务合作社,在为企业用工服务中增收;建立农业服务实体,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服务中增加村级收入。如蓬溪县任隆镇矮垭口村购置农机具2台套,通过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3000余亩特色产业的机耕、机种、机收和统一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
五是积极探索和健全财政资金量化入股机制。明确财政资金量化入股的范围,约定分红比例,保障财政资金投入效率,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如船山区全面实施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试点,将财政扶持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按40%的比例量化为集体所有的投资股权,项目投产前3年每年按4%、投产后按8%分红,建立集体经济与产业发展、集体收入与业主增收的联动机制,累计量化集体股权1467万元,近3年每年为集体增加投资分红收入59万元。
最后,再次感谢您委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王军 )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