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7月13日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遂宁鱼米”船山基地300亩智慧农业全生命周期5A诚信试点项目询价的公告

遂宁市农业农村

关于“遂宁鱼米”船山基地300亩智慧农业全生命周期5A诚信试点项目询价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遂宁市智慧农业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局拟采用询价方式确定‘遂宁鱼米’船山基地300亩智慧农业全生命周期5A诚信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宁鱼米”船山基地300亩智慧农业全生命周期5A诚信试点项目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2025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拟在“遂宁鱼米”船山基地建设300亩智慧农业全生命周期5A诚信试点,打造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溯源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项目资金15万元(预计点位19个以上,小型自动气象站2套、土壤肥力传感器5套、太阳能高清球机5套、太阳能杀虫灯7套)。

、服务内容

通过在田间的各类传感器,实现对基地环境的精准监测及病虫害监测,实时收集基地的土壤湿度、温度、光照强度等关键数据,通过物联网技术传输至云端服务器。通过手机或电脑等终端设备,即可随时随地查看基地的实时状况,为精准农业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农业物联网设备安装与调试: 包括土壤肥力、水质监测传感器、小型气象站太阳能杀虫灯、摄像头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

四、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活动结束。

(二)服务地点:询价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前期费用、调查、劳务、评审、保险、税费等一切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询价人不承担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验收方式:文本内容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相关配套验收资料达到甲方的要求。

(五)付款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询价文件要求

(一)盖有鲜章(或负责人签字)的投标函

(二)公司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参选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七)公司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八)询价文件一正一副,须有目录。

、投标办法

投标人按应答文件要求询价资料密封,于20257101200时前交至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收件人:张增恩机:0825-2335137超出规定期限提交或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其他事项

(一)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单位≥3家时,业主单位即开标询价询价结果不再通知落选单位。

(三)遂宁市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询价专家组对资质进行评审,并按低价中标法开展询价

(四)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1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未到场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承担单位。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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