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有力开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月8日至5月9日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蒋惜春带队,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全市90个申报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的合作社进行实地重点指导。
通过实地查看合作社资料和产业基地,90个合作社代表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推动了遂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在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合作社制度不健全,有的不完善,有的执行不到位;二是少数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执行存在较大差距;三是部分合作社入社入资不规范,未按实物进行量化。
针对这些问题,蒋局长一行在实地指导中要求合作社抓住制度建设、产业发展、社员增收和规范运行四个关键进行认真整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健全组织机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充分体现合作社运行轨迹。二要完善内控制度。有符合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特点、经成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的章程,有决策议事、岗位职责、成员管理、生产管理、产品营销、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社务公开、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三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独立建账,核算规范,管理严格,档案完整;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盈余返还等记录准确清晰;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按入社成员人数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管护制度健全,管护责任落实。四要形成带动机制。要充分运用农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建设高标准产业基地,示范带动社员发展现代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效益,增加社员收入,实现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拟稿:卢佳 核稿:蒋惜春)